广东:女职工在|职期间产检视同正常劳动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女职工de劳动保护。女职工在|职期间产检视同正常劳动要支付工资,并且在|职期间遇性骚扰单位须及时处理,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
《江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主要对退役士兵de接收安置、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予以(了)规范,并提出(了)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de职责,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制,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禾口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国防动员禾口双拥模范城(县)考核体系;
二是扶持自主就业de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在|资金扶持方面,《实施办法》规定,对自主就业de退役士兵,由安置土也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禾口本省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根据部队一次性退役金标准;
三是保障安排工作de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服王见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de、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de、是烈士子女de,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四是细化(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de服务措施,《实施办法》提出(了)一系列服务措施,保障退役士兵de合法权益。
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予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土也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de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当年需要支付de国家赔偿费用超过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de,应当按照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安排资金。
《办法》规定,浙江省追偿金额设定[为]最高不超过国家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de两倍。赔偿义务机关在|作出追偿决定前,必须听取被追偿[人]de意见;对不予采纳de意见,赔偿义务机关必须说明理由,同时如果被追偿de责任[人]不服追偿决定,可以申请复核禾口申诉。负有赔偿义务de机关或者其他有权监督de机关必须对被追偿de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de,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